世界地震工程

基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能力分级测评地方标准

 

1 研究编制背景

1.1 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灾害的多发频发决定了紧急救援工作的复杂性,也对救援队伍的专业和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2001 年我国成立第一支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来,各级政府对专业救援队伍大力支持、高度重视。目前,全国省级以上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已超过80 支、多人。然而,在救援队伍发展突飞猛进、救援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各支队伍的组成、装备、能力参差不齐,信息获取能力有限,救援队伍管理有待规范、训练水平有待提高,救援行动效率不高,队伍的专业化、标准化和体系化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队伍的实战、协调、组织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为规范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队伍在救援现场相互协同、相互支援、统一高效地开展搜救工作的能力,我国借鉴和吸纳了国际先进救援理念和技术标准,组织专家投入大量精力研究编制国内搜救队伍能力测评指南,并从2016 年起对国内救援队分批次试点实施分级测评,将测评队伍分为重型队伍、中型队伍和轻型队伍。但是,目前国家层面仅组织开展了重型救援队能力测评工作,对于中型和轻型队伍的能力测评工作,原则上委托各省应急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福建省共有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116 支,总人数达5973 人,其中省级队伍4 支,人数580 人,市级队伍22支,人数1546 人,县级队伍90 支,人数3847 人。市县级的救援队伍数量和人数远远超过了省级救援队伍,这些队伍往往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开展救援行动,是保障福建省灾区人民安全的中坚力量。但是,目前福建省仅有一支省级救援队伍通过了国家重型救援队能力测评,其他队伍尤其是市县一级队伍尚未开展能力测评,各支队伍组成、装备、能力等差距较大,难以保障福建省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因此,在进一步规范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基层救援队伍的能力分级和测评程序规范是进一步分析和提升福建省救援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救援从“被动承受”到“主动应对”的跨越。通过对救援队伍进行系统分析、科学分工分岗、规范测评程序,确保灾害发生时能第一时间启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救援工作,形成一个多层次、制式化、专业化的基层紧急救援队伍体系。

参照国际和我国救援队能力分级测评程序和方法,研制《基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能力分级测评》地方标准,重点在基层紧急救援队的能力等级划分、能力测评程序、能力测评材料要求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以期通过对救援队伍能力的分级划分、能力测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切实推进救援队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与提升基层救援队专业救援水平,使基层救援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1.2 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2017 年8 月,福建省地震局和福建省标准化院联合向原省质监局提出申请,并于11 月获准立项。经过编写起草、征求意见和标准审查等环节,《基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能力分级测评》(DB35/T 1816-2019)地方标准于2019 年4 月18 日发布,于7 月18 日实施。该标准借鉴联合国通行做法和我国重型救援队测评成功经验,依据管理、搜索、营救、医疗、后勤保障五个方面综合救援能力,对基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能力等级划分,并在此基础上对轻型和中型救援队能力等级划分做相应规定,明确救援能力测评的基本要求、测评相关方、测评方式、测评程序和材料要求等内容。以标准化为工具,使救援能力测评工作开展更具逻辑性与实操性。该标准发布,填补了当前我国该领域标准的空白,为基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提供了参考和依据,有助于提升救援队测评的专业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救援队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 标准主要内容

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和《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等要求;参照和借鉴《国际搜索与救援指南和方法》、《中国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能力分级测评工作指南》等内容,结合福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标准共9 条。

2.1 术语和定义

为便于对标准的理解与执行,针对“基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作了定义,即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或确认的,主要负责对因地震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建(构)筑物倒塌而被压埋的人员实施紧急搜索与营救任务的专业队伍,简称基层救援队。突出描述了救援队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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