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出台办法规范保障地震预警工作,地震预
5月31日济南的这份报告,旨在规范地震预警,预防和减少地震灾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天,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共共 24 篇文章。对预警系统规划建设、地震预警装置安装、预警信息发布等作出规定。
据报道,地震预警和预测是不同的概念。地震预测是一个世界性的科学问题,以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很难实现成功的预测。地震预警是利用地震发生后地震波与电波之间的时间差,在地震波到达之前,将地震的破坏性信息告知远离震中的人们,从而有一些几秒到几十秒的时间逃生,避免危险。处置时间。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已成为国家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广泛关注、急需解决的民生安全工程。 .目前,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实践和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管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统一规划和协调;地震预警具有高度的社会敏感性,需要法律手段来规范和保障。为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台专门的政府法规。
记者梳理发现,《办法(草案)》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为确保地震预警工作协调高效开展,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即日起,《办法(草案)》规定:省地震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规划和相关规定,组织编制省级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规划。要求,并组织实施;省地震部门要按照全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建设地震预警系统所依赖的地震监测站网。
为避免因不同发布者对同一地震发布不同地震预警信息而造成社会混乱,根据《防震减灾法》的立法精神,借鉴福建、云南的经验、四川等省在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办法(草案)》对统一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作出相应规定:地震预警信息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
《办法(草案)》对不同的预警信息接收对象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人口密集场所和高铁、城市轨道交通、核设施、大型水库、大型矿山、大中型大型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建设项目应当安装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广播装置,建立地震预警应急机制。鼓励其他单位和场所安装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广播装置。
据了解,我省是地震灾害频发的省份之一。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强度高、震源浅、灾害严重的特点。根据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工程总体设计要求,山东省拟建设台站1468座,总投资6837万元,是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建基站5个、新建基站74个、改造基站85个的土建工程。新建台站具备设备安装运行条件,济南、临沂、菏泽等1230个通用强度计台站已全部安装运行。已完成预警终端安装试点示范,部分强度快速上报预警软硬件系统正在省预警中心安装部署。它最初配备了快速强度报告的能力。 2021年底基本具备地震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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